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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8    作者: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高新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强力举措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加强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1、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定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组织人员到干部教育基地参加法治建设研修,自觉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履行职能职责、推动工作落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筑牢法治保障。
  3、开展专题研究。全年共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党工委扩大会)4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1年召开党工委会议25次,研究议题160个,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问题,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或疑难问题处理等80余次。
  4、严格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责任目标体系,将“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检查考评,推动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持续将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列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征求综治、公安部门意见建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属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范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办理行政应诉案28件、行政复议案2件、民事仲裁案2件,管委会行政诉讼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执行率100%。审查区级层面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等各类政府合同15件,向市政府报备高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印发《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高新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全区门户网站开设了22家单位的地方平台链接网页,设立了包括机构简介、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提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目前已按要求落实栏目内容公开工作。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次,办结15次,办结率100%。
  3、不断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依托高新数据平台,建立区检察院与区属和市直驻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实现一体、实时、有效监督,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全面完成“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统一编制形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动态清单,截至目前,108项改革事项已完成,其中实行告知承诺26项、优化审批服务76项、直接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已阶段性完成“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2件、“建设工程资金证明”57件,大大节约了市场主体的政务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2、规范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完善16项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内容,对权力运行、服务规范、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关键性岗位工作要求等方面明确具体规定,使内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察。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视频监控、电子监察行政行为监察体系,对审批全过程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让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整个审批过程进行督查催办。三是推行窗口实时评议制度。在每个审批窗口统一安装平板评价器,服务对象每次办理完业务后,可根据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态度、效率现场按键进行“一事一评”。四是开展“政风行风”电话专题回访。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从廉洁从政、作风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四大项内容进行全方位回访调查,及时收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针对收集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落实。
  3、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及通知要求的排查范围,并结合工作职责进行排查。制定《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当前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扎实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政务失信问题进行治理,对辖区内各级各部门进行核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国有企业等均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暂未发现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4、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一是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认真落实“一案一表一卡”制度,随案发放《办理涉企案件服务营商环境监督卡》,在立案、审理、保全实施过程中全面进行经济影响分析、评估,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附卷,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二是完善相关机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七条措施》等意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对《容错清单》所列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纠正为主的方式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5、加强自贸服务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法庭延伸、向企业延伸、向专业化发展。今年来,自贸片区巡回法庭驻庭调解员共处理诉前案件100余件、诉中案件40余件,诉中案件的调解率超过80%,实现了法庭案件的内部分流。
  (四)深化公正司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1、构建“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调判结合”整体联动机制。今年,高新法院速裁庭共计收案1827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33.6%,结案1536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1.3%,充分发挥了快审快结的作用;诉讼程序内案件,调判结合,最大程度回应当事人诉讼需求。在受理案件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旧存案件呈下降趋势,与2019年同期对比,旧存案件减少288件,降幅为44.79%。
  2、提升矛盾纠纷吸附和化解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高新法院为平台,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新建占地约400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元解纷中心,目前已容纳民商事调解、律师调解、工会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五大调解组织。2021年,多元解纷中心调解纠纷2270件,调解成功646件,调解成功率为28.45%。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云”上,做到基层纠纷力量全覆盖,让人民群众“不出门”就能化解纠纷。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对全体在矫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关注思想动态、社会交往、日常表现、活动轨迹等,精准性开展教育帮扶。先后举办“春风行动”“星光职选”等专场招聘会,解决社矫对象就业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0余名社矫对象参加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有6人现场初步达成用工意向。
  (五)强化法治引领,推进全民守法
  1、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暴力、金融、网络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树立法治权威。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58件25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28件187人,不捕29件62人,不捕率24.7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0件586人,决定起诉304件383人,决定不起诉150人,不诉率27.93%。认真抓好公益诉讼,今年以来公益诉讼立案3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3件,被采纳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4份,公益诉讼诉前磋商2件。2021年,我区办理的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土地监管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是全省首次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
  2、常态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转变办案理念,压紧压实工作任务,常态化落实工作机制。今年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08件485人,适用率94.44%(件)和91.51%(人);速裁程序出庭192件,占出庭总件数59.63%;提出量刑建议369人(确定型量刑建议36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62人,采纳率98.10%,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358人,采纳率97.02%;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7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参与483人。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退查、延期等做到降低“案-件比”,减少退查、延期的随意性,力争在第一个诉讼周期内办结,非必要不使用二次退查,全区“案-件比”为1:1.155。
  3、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坚持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助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走向深入、见到实效。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违法犯罪特征的调查研究,掌握黑恶势力涉足的重点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2021年至今,共审结信息网络领域犯罪28件,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犯罪的蔓延。审结交通运输领域犯罪228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223件,交通肇事案件5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民事案件246件;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84件;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件。
  4、妥善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活动,建立处非办、公安、市场监管、各镇办及社区三级联合排查的行动机制,对全区重要风险区域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居民聚集区及写字楼区域开展“清租扫楼”行动,同时根据全市大数据筛查提供的风险线索,组织公安、镇办、社区进行逐一进行排查。
  (六)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宣传工作。制定《高新区助力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3万余册,在工地围栏、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大中型商超等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刊播,在辖区30所中小学开设法治讲座,宣讲创建工作,租用辖区29个宣传灯箱,进行为期40天的滚动宣传,不断加大宣传攻势,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大力开展平安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法律六进”和基层社会治理等为载体,开展“共同战疫”、“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平安法治建设、防电诈等宣传折页12.5万张(册),新建黄庄社区法治文化广场,不断壮大全区法治宣传阵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不够。个别单位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规范率没有达到100%,征求群众意见不够,民主性不够,群众实质性参与少、反馈意见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合力不够。各法治宣传教育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力度不一,没有真正做到齐头并进。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仍有待提升。
  三、2022年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狠抓落实,强化责任,严格履职,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围绕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做到自我动态测评,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精准施策,推动法治建设深化优化;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力度,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积极开展开展执法评议、案件评查等活动,保障公众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满意度。持续开展法治营商环境督察,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获得感”;积极组织打造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指导政法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征集打造一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并加以宣传推广,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针对群众和企业需求,拓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更加便民快捷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切实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不断优化行政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不见面审批”、“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服务效能最大化。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以“八五”普法为依托,改进传统普法方式,充分利用三微一端、自媒体等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拓展宣传辐射面,采用生动的形式和载体展现法治文化,贴近群众需求实时更新宣传内容,将普法活动从“单向性”变为“互动性”,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新常态,不断提高普法质量和社会效果,营造我区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律师工作室、信访接待窗口、网格等实体化平台,以及网格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体系实战化平台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志愿者等服务实效,为基层提供优质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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